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范围及计划:我校2018年面向云南省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为80名。
2、招生专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选取部分办学效果好、社会需求大的特色专业,旨在更好地为国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类别 | 专业 | 招生科类 |
文史哲类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国家历史学基地班)、哲学、新闻学 | 文史类 |
民族法学类 | 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史类 |
外语类 | 英语、法语、日语、泰语、越南语 | 文史类 |
数理科学类 | 天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 | 理工类 |
生命化学类 | 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基地班)、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植物科学与技术、化学、生态学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 | 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理工类 |
3、志愿填报:考生根据学科特长从以上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填报。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艺术、体育奖项除外);
2.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中学阶段在某个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专利、公开发表文章等方面的特长证明材料,艺术、体育特长除外)。
三、申请流程
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起至4月10日止。
2.网上报名:申请学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a.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各项内容需逐项完整、准确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视为材料不合格。
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应完整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等内容。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应填写与所提交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一致的具体情况、个人学科特长与所报专业的关联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申请表中"综合信息"应填写高中期间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情况(须上传相关成果性证明材料),高中期间校级以上获奖情况(须上传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以及高中阶段获得的专利情况(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后由中学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b.其他反映考生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及能力的证明材料。(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材料,我校在初审时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审查工作,在现场测试时还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严格按报名系统中的要求提供必要材料,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完整将视为报名无效。)
c.云南大学自主招生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考生须郑重承诺报名时填写的全部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交的全部特长证明材料均由考生本人原创且为第一完成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注: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扫描材料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所上传的材料在现场测试报到时均须查验原件,无需邮寄任何书面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组和综合评价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审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云南大学综合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获得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云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请申请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测试:获得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测试。测试按公布的专业类别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1)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发展潜质;
(2)考生提交的特长证明材料呈现出的学科特长与考生实际水平的符合程度。
预计测试时间为6月17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形式将在公布《云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获得测试资格考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凡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入围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18年云南省一本录取控制线。考生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须从本人报考的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凡填报所选专业类别范围外的专业志愿,我校不予认可该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80人。
2.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接收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 学校强化材料审核和现场测试的组织管理,考核程序及组织管理规程严格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获得测试资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反映。
5.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高考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6.我校自主招生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向考生提供咨询、报名、培训、测试、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考生对本次自主招生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我校联系,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咨询电话:0871-65033819(东陆校区),65939873 (呈贡校区) 传真:0871-65031112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